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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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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生理医学奖1973年得主、奥地利动物行为研究专家劳伦兹写过一本风靡全球的书,叫《所罗门王的指环》。今年年初我和台湾报告文学作家王蜀桂在高雄逛书店,她把这本书推荐给了我,她说这本书他们家人手一册,是看完了一遍还要再看的书。我买了,到现在已经是第五遍阅读了,仿佛是为我创作的。
这是本记录动物行为学的书,没有任何情节的设计,因为真相本身就很迷人。作者通过生活,和动物建立了亲密关系,他告诉我们,对动物必须有耐心,有爱心,将动物视为人类的近亲,与动物建立互信的关系,才能更深刻理解生命的真谛。这本书的真正特点,在于它的“透视力”。
他教给了我观察动物的方法,即必须对所有的生命,都怀有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感情。
劳伦兹解释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时说:“根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能够和鸟兽鱼虫交谈。要不是靠魔戒的力量,就算是最亲密的宠物,老国王也听不懂它在说些什么。而且,当他不再拥有魔戒时,他甚至会硬着心肠对待动物。所罗门王是在盛怒中将魔戒抛得老远的,那是因为有一只夜莺向他泄密:他那九百九十九位爱妃中,有一位爱上了年轻的小伙子。”劳伦兹说,“所罗门王可能是极聪明,也可能极笨,这点我不敢说;照我看来,需要用到魔戒才能和动物交谈,未免太逊色了一点。活泼泼的生命完全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对我们述说至美至真的故事。大自然的真实面貌,比起诗人所能描摹的世界,更要美上千百倍。”
不戴魔戒的劳伦兹,生活在奥地利南部的一个河滨小岛上,多瑙河从它周围流过,由于大河每年泛滥,小岛上不仅人烟稀少,而且没有耕地,许多野生动物得以在上面繁殖,成了保护区。劳伦兹在这里发现,再小、再不起眼的动物,也有彼此通情达意的信号,“只要知道它们所用的‘字眼’,学会它们的语言,就跟戴上了所罗门王的魔术戒指一样,虽然不同种,也能和它们建立互相了解、极其亲密的关系。”
所罗门王的指环遍撒人间,就看你是否有幸捡得到。我想我是捡到了,凭借这个指环,我可以在人群中找到知音,找到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老县城是动物的快乐王国,在这儿你可以直接和动物对话,和大自然对话。
持有所罗门王指环的不以学问、地位、贫富为标准,如同心灵的感应,你拾到了,你就在视听上突然开了一扇窗,接触到了我们原先未知的一个新奇世界——啊,这里原来这般美好!
周至县城西边有哑柏镇,以刺绣闻名西北。“哑柏”这个地名起源于周,周文王建都于沣河西岸的甘亭镇后,一天,带领随从到周至踏勘地形。走到哑柏时,天快黑了,文王问跟随的人,这是什么地方。周围的人谁也答不出。文王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就趋前打听,问了几声不见答话,到跟前一看,原来是株柏树。文王笑道,原来是个哑柏。
从此,这里就被叫了哑柏,叫了两千多年。
哑柏千百年来一直是个热闹集镇,它的热闹程度远远超过了周至县城,除了绣品以外,更吸引人的就是它的小吃。荞粉是小吃中的主打食品,这里荞粉的味道与任何地方都不一样,酸辣中带甜,有一种焦香。以前,大家都穷,女人们到哑柏来赶集,非要在摊上吃碗荞粉才肯回去,那沾着辣子的红油嘴,要一直带回村里,让全村的人看遍了才肯擦去,得意得很呢。就是今天,这荞粉也是很有人缘的,我每回从哑柏过,都要买一份提回机关食堂。饭桌上,周至检察院的检察长张团仁一看到我买来的荞粉绝不会放过,他是哑柏人,知道这东西好吃,每每我还没动筷子他就说,这盘子你还吃不吃了,你要不吃我全包了。
哑柏镇上有个叫董志清的老汉,人称狗娃,88岁了。董老汉没有别的爱好,就是爱动物,在他的小院里,老汉养了牛、羊、狼、熊、狐狸和二三百只鸽子,那些鸽子一飞哄地一大群,壮观极了。老汉爱他的动物胜过一切,他对每一个动物的禀性都很熟悉,它们的存在使老汉的生活变得忙碌而充实。上午,老汉要去割草,下午要到镇上的屠宰场要下水,以满足他的那些牛羊狼熊们的巨大食欲。动物们对他的依赖和信任使他感到满足,至少他觉出了他对它们的存在价值,这是无可替代的。因此,老汉活得很幸福,很快乐,尽管街坊四邻说他太怪。老汉不打麻将,不串门,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带着他的动物坐在路边,任大人孩子围着看,自己笑眯眯地在一边抽着旱烟,每逢镇上耍社火什么的,老汉就拉着他的熊,跟在队伍后面走,让他的熊做出各种动作,玩出各种花样。有人担心熊会伤人,可是他的熊一次也没出过差错,极听老汉的话。
儿子们反对父亲的所做所为,不支持他,嫌他把院子搞得太脏太乱,别人家的老爷子都肃整威严,典型的一家之主,他们家的老爷子成天和动物一块儿厮混,跟狼说话,跟狗熊嬉耍,没个正形。
我要王安泉陪我去拜访老人,王安泉曾经陪着电视台的人采访过董老汉,不知怎的,这个片子一直没播出,也许是牵扯到了野生动物保护问题。但我一听就很喜欢这个老人,我相信能和他有共同语言,我相信他也是个具有所罗门指环的人。
我们是2001年11月27日到镇上的,王安泉已经记不准老汉的住处了,就四处打听。哑柏的街上尽是卖绣品的妇女,都是自家绣的床罩、门帘、枕套,红红绿绿的连成一大片,其中也有用自家棉线织就的格子土布,卖得极便宜。我问到一个在路边卖花丝线的老年妇女,老太太说,你们寻狗娃吗,寻喔作啥哩。
我说想看看他的动物。
老太太说,喔动物有啥看的。
我说,也想认识认识老汉。
老太太说,认识他作啥,喔人怪怪的,不跟人来往,把个环境弄得脏得很,娃们都嫌哩。
我说,怪也要见见他,我大老远从县城过来,就是为了见他。
老太太说,喔人死咧。
我问什么时候。
老太太搬着手指头一算说,整整儿一个月了。
我说,老汉那些动物呢?
老太太说,都让他娃给处理了。除了狗娃,没有谁愿意养活它们。
……
王安泉问我还到不到老汉家去,我说,算了吧。
人死了,动物处理了,去干什么呢,听他的儿子们空洞地“怀念”他们的父亲吗?董老汉爱动物,理解他的动物,但是人们不理解他,嫌他脏,把他视为怪人。让人欣慰的是老汉在自己的天地里活得很舒展,不管别人理解不理解,我行我素,这个境界不是谁都能达到的。悲哀的是,老汉到死也没找到知音,他一死,他的指环就失落了。
秦岭深处的老县城是很少被人侵害而残存下来的幸运土地,人们的生活观念落后,但是与动物相处的和谐自然,平等、共存的观念,绝对是世界超前的。英国思想家杰罗米?边沁很早就提出了给予动物道德关怀的观点,他认为,不仅人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动物也会感受到快乐和痛苦,它们的生命是极有灵性的。老县城的牛老汉对我说,山里的野物其实跟人一样,它们什么都懂,就是不会说话罢了。因为少人干扰,有些小动物根本就不怕人。西安文艺家采风团到老县城来,画家们在林子里铺开桌子画画,一只小松鼠好奇地探头探脑,后来竟上了桌子,上了画家的肩膀,画家很喜爱这只“有艺术气质”的大尾巴,极想把它带回西安去,权衡再三,还是把小家伙放了。它是大山生产的精灵,不是人类手中的玩物。
大自然实在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大如风云雷电、山川河流,小至岩鼠山猫、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发展,俨然各有秩序。
羚牛是这里数量最多的动物,属牛科,但是我总觉得它和羊更接近,尤其是粪便,一个球一个球的,牛的粪不是这样。羚牛脾气古怪,性格粗暴,常常主动向人发动进攻,受害者接二连三,它有季节性垂直迁徙现象,春季高山缺乏食物,就下到山谷觅食,也有个别到村里闲逛的。夏天羚牛就到高山上避暑了,行动时有头牛带领,头牛一般都是母牛,牛群中也有个大强壮、毛色金黄泛红、异常美丽的公牛。由于羚牛在全世界分布狭窄,数量少,“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将秦岭的羚牛列为珍稀级动物,中国将它们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老县城周边,羚牛的数量绝对超过老百姓所养黄牛的数量,它们自由自在地在这片水草丰茂的山地过着羚牛们的幸福生活,我行我素,霸气十足。羚牛不怕火,而且有踏火习性,见到一堆火,它非过来把火踩灭了不行。人在野外点篝火,最担心的是招来羚牛,它们来了,黑灯瞎火,跑都没处跑。困难时期,老百姓主要猎杀的就是羚牛,以补充食物不足。羚牛的肉与家牛肉没有太大区别,略膻,那时候一度羚牛数量剧减。成立保护区以后,羚牛受到保护,繁殖速度一下大增,以其对老百姓造成的威胁看,大概快到了应该计划生育的阶段。
秦岭草肥水美,保护得力,目前这种庞然大物已经发展到3000至4000头,给山区造成了危害,常见有新闻报道,某某处羚牛进了农家院,某某人遭到羚牛袭击,林业厅每年收到羚牛伤人的报告有十几起,数年来被羚牛挑死的无辜已有26人。2000年陕西文艺家到汉中采风,面包车行至108国道,一头健硕羚牛竟然在车旁跟车赛跑,羚牛眼睛瞪着,尾巴撅着,一副不服输的架势,车上的人欢呼雀跃,大喊加油,大有进了野生动物园的错位感。这里是车来人往的国道,羚牛敢在人稠之处大摇大摆,足见它的数量之多,足见它没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我坐车进老县城,中途休息,下车时多要前后仔细看过,道旁山坡确实没有那个黄色的巨无霸才敢走出车门。有人说,羚牛是群居性动物,单个羚牛攻击性最强,这多是情场上失意的角色,心情沮丧,看什么都不顺眼,最好不要被它撞上了。
老县城西门外,有株数人抱不拢的大松树,桅杆一样地竖立在盆地中心,成为了老城的标志。这就是当年的祭坛所在地。松树下有户清朗的房舍,住着姓苟的一户人家,老汉苟厚元今年76岁了,1971年从紫阳搬到老县城落户,城里已经住满,看松树这儿相对平整,就盖了房子。2001年农历8月24日,老汉的两个儿子苟发祥和苟发武到山上挖猪苓,两个人背着口袋,早早就奔了西南边的老林。
苟家哥俩一路挖挖敲敲,寻寻觅觅,渐渐的拉开了距离。清晨有雾,离开三五步就谁也看不清谁了,走在后头的苟发祥能够清晰地听到前面哥哥苟发武的喘息。走着走着,他突然听到苟发武啊了一声,再没了声音,他紧走几步,看见一头羚牛巨大的臀部消失在灌木丛中。苟发祥发现他的哥哥躺在了地上,脖子上全是血,气管断了,血管也断了,呼呼地冒着血泡——那头突然遭遇的羚牛用利角挑开了苟发武的脖颈。苟发祥要把哥哥往山下背,当时苟发武还清醒,能说话,他让弟弟赶紧下去叫人。
苟发武飞奔下山,寻来了人,上山时又迷了路,找不到地方了,等再回到哥哥身边时,苟发武的鲜血流尽,已经断了气。
牛老汉教给我一个避牛的方法,万一迎面遇上了,它冲过来,你要赶紧找个小沟脸朝下趴了,双手护着脑袋,牛角是向上弯的,你在沟里比地平面低,它就抵不到你了。
我说这样的事最好还是别碰上。
城西门外紧靠城墙的丁家摊上了这么件事,有一天。夫妇两个在院里铡猪草,远远地看见羚牛在遛达。妻子说,看,白羊!当地人将羚牛唤作“白羊”,就像把大熊猫唤作“花熊”一样。
丈夫说,没事的,咱不惹它,它还能把咱咋的。
夫妻两个把羚牛当作了君子,当作了邻家跑进跑出的花狗,他们照旧铡他们的猪草,忙着他们的事情。不料,说话间那头羚牛晃晃悠悠就过来了,眼睛直着,嘴里喷着白沫,呼哧呼哧进了小院。丈夫一见,大呼一声,快进屋!一把将妻子推进灶房,自己一闪身也跟了进来,将门插了。
外面的羚牛不知为什么心情特别不顺,牛脾气正在气头上,对丁家夫妻不依不饶,穷追不舍,它憋足了劲,斜着脑袋冲着门猛冲过来,硬是将门板撞了下来。丈夫正躲在门后,用肩抵着门,冷不丁牛进了屋,将他扑倒在地,羚牛没理睬他,从他的身上踏了过去,直扑向里面的妻子。妻子一边大喊救命,一边躲闪着羚牛。羚牛的角咚咚地,戳在墙上,戳在灶上,沉闷而有力,它就是看准了这个女人,它不把她戳死不算完。羚牛将女人逼到墙角,一双大角毫不迟疑地抵了过去,女人本能地一侧身,那双尖锐的犄角戳断了女人一条胳膊,挑飞了一个乳房……
丈夫喊来了人,人多势众,羚牛不吃眼前亏,出门夺路而逃,钻进老林。大家抬着血泊中的女人一路狂奔,翻山越岭到了厚畛子,又拦车到了周至县城,抬进了县医院。丁家女人的命保住了,住了几个月的院,花了6000块医药费,丁总是不能理解,在家里待得好好的,大祸从天降,这是招谁惹谁了。丁到处告状,到处诉说,他不知道告谁,他不能跟一头羚牛打官司,不能跟畜牲较劲。保护站要不保护羚牛,羚牛能这么牛?后来,保护站补偿了3000块钱,丁的心里还是不能平衡,他说,野生动物要保护,难道人就不要保护了吗?人和动物比,谁重要?
丁提出的是个大话题。
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夏天,我从城门洞里过,迎面碰上了丁的妻子,那女人笑嘻嘻的,穿了一件小碎花褂子,走得很快,她的伤已经完全好了……
我也到大松树下的苟家看望过苟老汉,失去儿子的老人思绪已趋于平静,他抱着小孙子亮亮说,孩子三岁,还没有正式取名他爹就死了,媳妇往前走了,给我们老的丢下这孩子,让人心慌哩。他让我跟政府提提,看国家能不能给补点钱。我跟有关人士提了,人说,国家有文件,凡是为保护野生动物而献身的国家给钱,苟家是闯到人家羚牛的地盘上了,而且是在保护区的范围里挖药,不容许的,没追究责任就很不错了。公家人的话我没有转达给苟老汉,我总是不忍心看到那白发苍苍的老人和那个软绵绵脏兮兮的小男孩。
孩子现在也没有大名,仍旧叫亮亮。
我想,亮亮长大以后,大概不会长久地待在山里。
就在我写作这一章的时候,老县城传来消息,羚牛又闯祸了,将某媳妇的大腿扎穿了。人家不答应,找到周至林业局,进门就说,你们林业局的羚牛把我们人伤了,咱们得讨个说法。林业局说,怎么是我们的羚牛,是大家的羚牛。受害者不走,躺在局长办公室的床上,准备长期静养,局里掏了4000块钱了事。
听说林业部有关保护区野生动物伤害群众的赔偿办法正准备出台。
羚牛的天敌是豺,这些小而厉,狠而刁的家伙如一群流氓,在山林里闯荡,它们敢向任何动物发动进攻。吕书记家的黑白花,是一条典型的豺狗,也就是农村的土狗。土狗的“土”,在于它的传统,它的祖先是豺的后代,而不是狼的后代。每只豺对于它的头领都有天生的服从精神和尽忠精神,经过驯养之后,它就把这种尽忠精神转移到了人的身上。这种土狗,包括后来演绎出的巴儿狗一类,和它们野生的同类相比较,它们的特征和心理结构与野生动物的幼年期是相吻合的。野生动物一旦成熟,幼年时期的种种形象和特点就不再保留。比如我参观日本秋吉台的小老虎,它们总喜欢亲近你,逗弄你,向你展示它的热情,但是长成大虎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那种暴戾凶狠,威严冷漠,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近前。而由豺变成的家狗却把幼时的特征永远保留下来了,它们短毛曲尾,短嘴垂耳。野生的小豺狗虽然对于母亲的爱极其热烈,但是一到了成年,这种依恋之情就消逝了;而受驯已久的狗却将这个特点终生保留下来,只是将对妈妈的爱转移为对主人的爱,将对头领的忠诚转移为对主人的忠诚,并且这种爱和忠诚是海枯石烂,永不改变。
日本东京涩谷车站有个小广场,场上有尊名叫“忠犬八公”的狗的雕像,是车站一个出口的标志,也是涩谷一带约会、等人的地方。狗的主人叫什么,大概没人知道,跟“忠犬八公”的知名度无法相比。主人每次出门,他的狗都到车站来送他,回来时又来接他,人和狗成为车站一道固定的风景。有一天,主人走了,死在外面,再也回不来了,狗就一直在车站等,任家里人怎么叫也不回去。不吃不喝的狗,眼巴巴地望着车站出口,每一个从车站出来的人看到这情景都非常感动,人们拍拍它的脑袋,搂搂它的脖子,后来,狗死在车站,人们就立了这个纪念像。
豺狗驯养成的狗对周围的人是很容易轻信的,尤其是家庭养的那些宠物,劳伦兹对它们有过一段精彩描述:它们对人“老是纠缠不休,就像那些惯坏了的孩子一样,见了每一个成人都称他作‘大叔’。无论是人也好,是别的动物也好,它老是缠着他们要和他们玩。如果这种脾气一直不改,或者发展到极处,这狗就一点儿个性也没有了。最糟的是,因为它把每一个人都认作‘大叔’,无论谁只要稍微对它严厉一点儿,它就由轻狂式的热情一变而为奴隶式的服从,摆出一副受辱后的奉承样子。几乎每一个人都碰到过这类不是跳上跳下把你缠个不休,就是赖在地上,四脚朝天,对你摇尾乞怜的狗。它总是直扑到你身上,把你弄得全身都是毛,等你实在被它弄烦了,顾不得得罪女主人,吼了它一声,它马上就可怜兮兮地滚到地上,把肚子摊开来,哀恳地向你求情。你过意不去,又想讨好女主人,才好言安慰了它几句,它已经一个箭步跳了起来,把你的脸整个舔了一遍,并且又腻到你身上来了。”从那些野气实足的流氓豺,到甜腻腻的宠物狗,这个改变是人的功劳,也是豺本身内涵的素质,这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儿。
狼狗的特点更接近于狼,它缺少豺狗从内到外的热情,比较冷酷。狼的特点是排外主义,同舟共济,真正的中国狼狗几乎没有,所养多是洋种。狼狗一旦认准主人,一生就是他了,其他人再讨好它也没有用。养到半截而换主的狼狗是最悲惨的狼狗,它永远会记着它的第一个主人,而永远不会是“别人”的狗。它的忠诚让你觉得可怕,几乎成了一种负担,离开了它认定的主人,它会变性情,会精神错乱,会见谁咬谁,没有一点儿自制力。劳伦兹是这样评价狼狗的:“狼狗具备许多大型猫科肉食动物所共有的特征,它固然会对你矢志不渝,可绝不是你的奴隶。虽然它活着不能没有你,可是它仍过着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
到现在为止,我没见到过一只本土的狼狗,这大约与秦岭山地的狼群消逝有关。一度,陕北陕南狼的家族十分昌盛,1966年红卫兵大串联,我和同伴们步行去延安,在沿途一些村墙上,还能看到大白圈,那是为了吓唬狼用的。在宜君县,住到老乡家里,老乡给我讲了许多当地生动的狼的故事。以后走南闯北,把陕西走了个遍,再也没有听说过哪儿还有狼的踪迹。2000年,贾平凹写了一本《怀念狼》的小说,也只是怀念而已,有人告诉我,贾平凹这个人太神,他一“怀念狼”,狼就来了,目前陕西有些山村开始闹狼了。我不以为然。她就给我找来一张《新闻周刊》,以为佐证。文如下:
《野生动物大闹黄土高坡》
前些年,陕西不少地方森林系统被严重破坏,不少野生动物不见了踪迹。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大力实施生态工程,陕西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不少地方已绝迹多年的野生动物又频频出现。但当地人民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却无辜受到它们的侵袭,于是,在人与兽之间,就有了这一段恩恩怨怨……
森林保护好了,狼也来了。2001年7月11日,陕西合阳县甘井镇伍中村三组56岁的村民张俊以正在自家果园里喷洒农药,蓦见一只狼朝他扑过来。情急之下,张赶忙用随身带的工具包向狼头猛砸过去,狼被击中后,后退了两三米,但仍不肯离去。附近果园的30多名群众听到了张的呼救,纷纷赶来,将这只狼围堵进一孔废弃多年的窑洞内,然后抱来大堆麦桔杆扔进窑洞点燃,最后将这只狼活活烧死……(叶按:吓唬吓唬就成了,何必置于死地。)据村民讲,在靠山的伍中村一带,已经有30多年未见狼的踪影了。
在东乡一带,2000年以来,已先后有十几个村民分别在果园、沟边见到过在当地已绝迹几十年的野狼、野猪、山羊等动物,不少群众夜间在家中听到过人哭一般的狼嚎。
……
报道这则消息的记者叫殷建强,我不认识他,想必也是一个关注野生动物的人士。他在采访手记中谈到,目前陕西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0个,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近日,《陕西省野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则》通过评审,已上报国家林业局,该《规则》批准实施后,将对陕西省的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野生动、植物的“护身符”。但另一方面,陕西省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伤人后如何补偿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所以,每当野生动物伤人后,如何既及时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又能妥善处置受害群众的合理要求,成了基层政府、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一大难题,也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同时,对于屡屡糟蹋庄稼等群众财产并由此引发不少意外事端的那些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应该怎样对付,怎样处置,权威部门没有明确的“说法”,只是笼而统之地要求各地既要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绝不能伤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但两者怎样兼得,群众心中无数,基层政府也心中无数。
关于狼在保护区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初时人们认为狼多在浅山、丘陵地带活动,深山老林里大概不适宜它的生存,也几乎不见它的踪迹。但是老乡们坚持说,山里有狼,老县城的周围一直有狼在迂回,几十年来就没断过。他们说见到狼不能直呼它的名字,一将它的名字点破它就会觉得很丧气,很没面子。山里人管狼叫“麻脸”,就跟东北人管狼叫“张三”是一个道理。老虎是山神爷的坐骑,狼是山神爷的账房先生。老山神怎么让狼来给自己管账,谁也说不清楚。
1985年4月17日,北大学生曾周在三官庙附近走失,保护区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四处寻找,夜里2点钟,几个工作人员由三官庙往大鼓坪方向寻找,累了,就在路边生了一堆火,歇息取暖。一会儿,大鼓坪方面寻找的人过来了,两组人就在火堆旁边凑情况。从大鼓坪方向跟过来两只大狗,一声不吭,也在火的背光处坐着。有人说,这是谁家的狗,养得这么漂亮。人们就都看那狗,狗也不回避,很威武雄壮地坐着。大鼓坪的人说,大鼓坪没见过这样的狗,三官庙的人说三官庙也没有这样的狗,大家说,看狗这皮毛,这作派,这仁义样,应该是有优良血统的,不是山里的土狗、杂种狗,但谁也说不上这是哪儿的狗。三官庙过来的人说,狗是跟在大鼓坪人后面来的,应该是那边的狗。大鼓坪的人说,他们出来时压根就没带狗。有人探过身子,嘘嘘地逗狗。那狗就兴奋地摇尾巴,很高兴的样子。他们其中的一人总觉得蹊跷,走近去看,一下看到了爪上的飞爪,飞爪是狼所特有的,搞野生动物的人都知道,再看那眼睛,也与狗眼不同,眼珠突出,向上微吊。这人大惊说,哪里是狗,这分明是狼啊!两只狼见人说破了它们,回头就跑,窜到林子里去了。大家都说,那个丢了的曾周,他凶多吉少。
相反,这一地区豺的群落在减少,老猎人给我讲的豺们集体的狩猎行动,在今天的人听来是一个生动而不真实的“动物故事”,这些曾经是林子里最活跃的土著,一窝蜂般地从东到西,从西到东。可目前,豺的数量已不能成群,已经单个行动了。巡护员说,豺只吃内脏不吃肉,在山上,偶尔能看到死去的羚牛,肛门一个大洞,肚肠被掏空了,就知道这是豺干的。可是,这样的情景毕竟不多,按说,现在豺们的食物是很丰富的,偶蹄类动物的大发展,和豺的减少有关系,这条食物链在这儿好像断了。深究原因,还是跟捕猎有关,盗猎者在林中安夹下套,目的是捕麝,麝香是名贵中药,一只公麝只有一个香包,麝的大小和豺近似,在套麝的同时,豺也在劫难逃。乱糟糟的皮毛,二流子的模样,“骨瘦如豺”的形态,(《北宋·陆佃》:“瘦如豺。豺,柴也。豺体细瘦,故谓之豺。”)被获于人,实在无用,不在计较之列。
美国科学家利奥波德提出,人们要“像大山一样思考”的观点,就是用整体和有机的世界观来对待荒野和自然。他说,我亲眼看见(美国)一个州接一个州地消灭了他们所有的狼。我看见了许多刚刚失去了狼的山的样子,我看见所有可吃的灌木和树苗都被吃掉,杀死狼保护鹿只是人的意愿而不是山的意愿。如果我们能像山那样思考,大自然所有的生命都应该是相互联系,不可缺少的。
可惜的是,山的意思极少有人能读懂。
老县城的丛林间飞舞的血雉,美丽而华贵,被国家列为二级保护动物,迄今为止,它还没在世界任何一个动物园展出过。血雉的特点是一下雾就迷路,常飞到农家门口,农民们将它视为吉祥之鸟,任它在门口踱来踱去,从不伤害它。跟血雉相媲美的是锦鸡,锦鸡拖着美丽的大尾巴,凤凰一般,嘎嘎叫着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老县城锦鸡的数量很多,走在山路上,会磕头碰脑地遇上它们,它们也不避人,敢在汽车前头横穿,跟汽车抢道。锦鸡也在保护之例,这样一来,就惯得它们有些小张狂,成群地到老乡地里折腾,将刚种下的种子都刨出来当食吃了。老乡们很恼火,在地里洒了药,知是违反政策也装糊涂,我又没让你吃我的种,你吃死了是你自己的事,算是自杀,与我无关。这下好,锦鸡一下“自杀”了好几只,五颜六色地躺倒一片。老百姓心中暗喜,有种复仇的快意,保护区主任王培毅暗自叫苦,不知如何向上峰交代,着手下大将李育鹏将那些五颜六色捡了,弄回来做成标本。李育鹏打学了这门手艺一直没机会练,这回一下做了一堆,一只比一只漂亮,一只比一只逼真。他做上瘾了,却没“货”了。王培毅拿着那些锦鸡标本有点儿坐蜡,送人,没人敢要;卖,更不能卖;摆在办公室,有些不妥,保护区的人怎么把野外的都弄屋里来了……
老县城还有更有意思的动物是黑熊,黑熊的数量在山里是相当可观的,林业部门对它们没有搞过全国熊口普查,不过这憨厚又有点儿小狡诈的家伙在山里还有点儿人缘,不像羚牛,它们从来不主动伤人,它们能很好地把握自己跟人的若即若离的关系,见到人的踪影,嗅到人的味道,早早就让开了。也有躲闪不及、狭路相逢的时候,有一次保护区的人在竹林里跟踪大熊猫,也是那位科学家眼神不济,只顾低头找脚印,林子里的地干了,脚印模糊不清,找到底一抬头,不是熊猫是黑熊。熊也吓了一跳,咦,本熊在这儿呆得好好儿的,你没头没脑瞎钻什么呀?于是人和熊在近距离内发生了对峙。
当事者说,当时我身上的血都凝固了,这会儿现装死都来不及了。都说,在关键时候不能直视动物的眼睛,可现在,我不看它的眼睛也不行了,我的腿哆嗦着,不敢跑,也跑不了,我知道,只要我一转身,将后背亮给它,它马上就会扑上来,动物都有追踪反射的本能,看见人跑它就得追,你看村里的狗,你越跑它越追,它越追越威风,有种胜利感。
我问后来怎么样了?
当事者说,后来是黑熊让步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它不傻,跟人较劲总没它的好,它看了看我,慢腾腾地走了,没失风度,彼此都很有面子。
我说,狗熊很有人气儿,我很喜欢狗熊,曾经以秦岭的一只小熊为背景写过中篇小说《狗熊淑娟》,以日本青森的熊为题材写过长篇小说《注意熊出没》,写过北海道的熊《狗熊横泰君》,电视台“动物世界”只要出现熊,我非得从头到尾、一点儿不落地看完。如若条件允许,我养宠物就养熊,我们家的人都说,我的性情跟熊很相像,首先一个“熊脾气”,就能让很多人敬而远之。
当事者说,你不能把熊惹恼了,你把它惹恼了它跟你没完。
我说这话对,把谁惹恼了也没完,不光是熊。
山里人管熊叫“熊二哥”,二哥在庄稼熟了的时候常来“收秋”,一糟蹋一大片,即所谓“狗熊掰棒子”。二哥要在秋天的时候,把自己的肚子撑得圆圆的,膘儿长得胖胖的,好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庄稼一熟,老乡们就在地里搭上窝篷,看秋,防备野猪、猴子和二哥之类光顾胜利果实。秦岭南坡,老乡种地有限,且都用木栏围绕,相对好些;北坡就厉害了,尤其长安、蓝田一带,一到秋天,要全家出动,在地边巡视。晚报上登载,山中的动物已经深谙老乡的规律,采取“敌疲我扰,敌进我退”政策,跟农民打起了游击战。农民们各家有各家的高招,人口多的轮流值夜,一人拿一个大手电,你在地东我在地西,呐喊一阵,换班,这个战略效仿的是《平原游击队》敲梆子巡逻,“平安无事噢——”;有人则从家里拉出来电线,把孩子读书用的台灯当探照灯用,站在窝篷上,居高临下,一遍遍向地里扫荡,就跟朝鲜战场上的美国哨兵一般;更为现代化的是采取声控装置,在地中间搁一录音机,播放秦腔,以黑头的吼最受欢迎,沙哑粗犷,呀呀呀吵架一般,动物一听,远远避之。据说,摇滚乐的效果也不错……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熊才主动向人活动的地方靠近。山里的栗树很多,人们在捡板栗时偶尔也会和二哥相遇,二哥在树上,傻摇晃,板栗噼哩啪啦往下落,下头的人奇怪,没有风啊,栗子怎么自个往下掉?抬头一看,上头有穿黑衣的在摇,就说,谢谢啦,我在下头捡,你在上头摇,咱俩对半分。上头的不搭腔,将栗子摇了一地,下头的不好意思了,冲上头喊,伙计,别摇啦,太多拿不了啦,快下来捡吧。上头的突然停止了摇晃,只听“咚”的一声,掉下个胖家伙,哪里是什么“伙计”,分明是一只大黑熊。捡栗子的人一屁股坐在地上,黑熊见人,拔腿就跑,钻进树棵不见影了。捡栗子的说到做到,地上留了一半给二哥,这些栗子毕竟是二哥爬上树摇下来的呀。
大自然是广袤的,人与动物同时置身其中,彼此息息相关。大自然是鲜活的,跳跃着永久生命的脉搏,唱着永久生命的颂歌。在城市里对此很难有深刻体会,一到山区来,这种感觉立即变得清晰,变得非常细腻,人的心也变得很软很软。夏天的一个下午,我坐在保护站的走廊下看书,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周围静得没有一点儿声音,北面的山,有一股水汽在向上蒸腾,或生成一片云,飞出岭外,或挥散开来,化为山中一阵湿润的风……它是什么,不重要,我是什么,同样也不重要,在这一瞬,我们同在老县城的空间里存在着,共同构成了历史在此刻的内容,这是很重要的。一只蝴蝶,落在我的书上,它将书的香气误认为花,我看着它,它看着书,我听见了蝴蝶翅膀扇动的声音。那种奇妙的感应,我真的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体会,它的细腻,它的轻柔,它的真实,它的会意,给我们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变得粗糙的心灵一丝滋润,一丝清凉,感觉好极了。
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来吧,朋友。跟我们的动物朋友作心的沟通,所罗门的指环就在我们自己的手上。
当然也并不全是和谐,并不全是蝴蝶翅膀的扇动,有时候也非常触目惊心。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鸟打架,本是漂亮孱弱的小东西,竟然打得昏天黑地,它们在保护站的半空追逐厮杀,彼此不依不饶,直杀得毛羽飞舞,遍体鳞伤。太阳落山了,黄昏将它们暂时分离开来,偃旗息鼓,不知息于何处。第二天早晨,天色微明,我就被鸟叫吵醒,推窗一看,又是这对冤家,歇了一宿,它们接着打。我不知它们是什么鸟,它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搞得这样不共戴天,看到这两只美丽可爱的小鸟打架,我觉得很可笑也很好玩,尽管它们打得很认真,很投入,我还是从人的角度把这场争斗看成了一种游戏。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坐在廊下看着它们打,打到最后,它们已经飞不起来了,在保护站的菜地里扑腾,我走过去看,它们顾不上躲避我,也没有能力再躲避我了。一只鸟明显占了上风,还站在另一只鸟身上不解恨地使劲啄,它嘴底下那只鸟,躺在豆角架底下,头上,脖子上和整个背部的毛几乎都被拔光了,血肉模糊,奄奄一息。另一只胜利的英雄,模样也不好看,娇小的身体伤痕累累,头部淌着血,眼神却像小老鹰。
我想,没有哪一个童话作家会将美丽的小鸟写成邪恶、残忍的化身,但动物界的道德规范自有它自己的标准。和平鸽是可爱顺良的,而鸽子在无情啄击它的对手的时候,我想,那情景一定不亚于我眼前这两只鸟儿。人总是喜欢以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动物,吃肉的都是坏的,吃草的都是好的,“一只可恶的大灰狼”从小孩子的启蒙开始灌输,晚间床上,由母亲的口中,进入孩子的梦境,固定于孩子心灵深处,彻底坏了狼的名声。实际上,那些食肉的猛兽或许并不比这两只鸟儿打得凶,柔弱与强大是相对的。
日本的宫岛是日本三景之一,那里养了很多鹿,这些善良温顺的动物游荡于岛的各个角落,它们是食草的,它们是无害的,它们对人是友善的,我们在童话故事里也读到过不少“可爱的小鹿”,它们的存在,为这处景点增添了活力和乐趣。我在日本的住处离宫岛只有20分钟的路程,每回朋友来了都要陪着去参观,对那些鹿是再熟悉不过了。劳伦兹在评论鹿的时候说,“这是我所知道的一种最恶毒的动物”,这个观点我赞成。我反感那些顶着一双大角的公鹿,它们并不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总是被狼欺负,事实是它们总是时刻欺负别人。有一次我用面包皮喂一只小鹿,一头公鹿不高兴了,它向我踱了过来,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发起进攻,将一双大犄角毫不留情地向我顶来。我后退着,它把我逼进一个墙角,就在那双尖锐的角将要扎进我的身体时,我用双手攥住了它,接下来是人与鹿的角力,我被搞得满脸通红,大汗淋漓,周围的游人蛮有兴趣地看着我,没有一个上来帮忙,这大概是一场很有意思的人兽格斗,我当时心里真恨这些看热闹的日本鬼子。我的朋友用摄像机很有兴致地拍摄我和鹿斗争的场面,总之,大家谁也没意识到危险,谁也没体会到我在鹿角之下的艰难、恐惧,他们认为,这些吃草的吉祥物是平和的,是厚道的,它们不过跟我玩玩而已,不会怎么样。殊不知,友好的动物为了几片面包皮的嫉妒,要把我的身体戳个大窟窿,只有对峙的我才清楚地知道这鬼东西的目的。公鹿的角,一而再、再二三地对着我猛戳,我攥着鹿角的手不敢有一点儿松懈,鹿眼猛瞪,眼白往上翻,鼻子呼呼地喷着气,相貌丑恶,完全不似动画片里的清纯可爱。我想,不能这样被动地僵持,如此这般两个钟头也不会有人出来帮我,于是我抬起脚,照着那个湿润的大黑鼻子就是一脚,许是踢疼了它,它一下后退了好几步,我才得以脱身。心有余悸的我,哪里还有游览兴致,坐在石头上大口地喘气,抬头看那只鹿,又对一个男的发动了进攻。
是我们的文化,让我们对“温厚”动物产生了误解,据说,圈养的公鹿常常将和它生活在一起的母鹿、小鹿挤到角落里顶死。据纽约动物园统计,驯鹿每年造成的意外要比关起来的狮子、老虎多得多。听动物学家说,两只猛兽相搏,打败的一方为了表示臣服,总是仰面朝天,将肚皮亮出来。这使我想到了最初在日本东京居住时,楼道里跑上跑下的那群野猫,看见我,常常就地躺下,四脚朝天,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它们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摆出这样一副姿势,现在明白了,“它们是将身体里最受不起伤的那一部分,奉献给它的对手……”对食肉类动物来说,它们最薄弱的部位就是肚子,它们在向我示弱,在讨好。
整个秦岭的山溪间遍布大鲵,大鲵又称娃娃鱼,在分类学上属于两栖类,鲵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80年代,我在秦岭浅山长安县公路边的小卖铺门口看到两份检讨书,大字报一样贴在墙上,内容是两个农民私自捕捞娃娃鱼出售,被当地动物保护部门查出,责令写出检讨,张贴路边,以示教育和惩罚。检讨书一看就是农民自己写的,字迹拙劣,错字连篇,没有标点,比读古碑还难。有在小铺门口出卖小野蘑菇的老婆婆看我读检讨,说,有甚用,前儿个贴了,昨儿个还在逮呢。
我说,为什么要几次三番地逮鱼?
老婆婆说,一斤娃娃鱼比大肉贵3块呢,卖给外头来收的贩子,天价。
我说,您吃过?
老婆婆说,以前没保护的时候常吃,粮食困难时候,河里这鱼多得很,家家都捉,剥了皮,肉白嫩白嫩的,大补呢,生了娃儿的月母子(产妇),吃喔最好,比鸡的营养好。
据说,现在南方的饭馆,时有出售大鲵的,一斤大鲵能卖到1000元人民币。我见到娃娃鱼是在保护区三官庙的走廊下,一个大水桶,里面装了一条娃娃鱼,像小孩子一样在桶里窝着。黑皮,大脑袋,扁嘴,四只小爪还有手指,小眼睛很小很小,有人说它太丑,我倒是觉得它丑得可爱,用漫画手法来表现,是个极好的吉祥物。党高第是当时保护站的站长,我问他这个小可怜是从哪儿弄来的,他说缴来的,准备提到远一点儿的山涧放了。我用指头戳了戳它,它微微动了一下,发出了“咕”的声响,党高第说,它的叫声像小孩哭,不过它轻易不叫。娃娃鱼生活在山水跌宕的溪流石缝间,喜欢阴凉,栖息的石缝既要能容下身子又要有回旋余地。肉质的鲜美,为它引来了杀身之祸,尽管以黑褐的皮来伪装,这小儿科的聪明哪里敌得过大智大勇的人呢。
对于狗熊、狐狸、老虎、熊猫,对于森林里的一切动物我们都可以提这样的问题:它吃什么?对于人,却绝对不能问这样的傻话,用“杂食类”来概括人的饮食已不能够,我们只能这样提问,你说,人不吃什么吧。的确,人可以把什么东西都弄到自己的嘴里去,包括婴儿的胎盘和自产的尿。遇到任何物种,首先刺激人的就是食欲,这点以中国人为最。我和记者们在保护区采访,大家捡到了很多豪猪的硬刺,田长山准备拿回去给他的小儿子,他对我说,你知道我的儿子看到这个第一句话会问我什么?这个能吃吗?
大概中国的小孩子都是这样,岂止是孩子,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去年冬天,我和京都教育大学青木五郎教授在京都鸭川散步,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彼此的交往要追溯到25年前。70年代,中国还没有改革开放,外国人在中国属于“凤毛麟角”。青木在北京某大学任外教,他本人是研究司马迁的,说一口可以乱真的流利汉语。有一天,他从北京来到西安,说要到陕西韩城去看看,韩城是司马迁的家乡,也是司马迁的安息地,对于研究司马迁的学者来说,是不能不去的地方。但是那时候韩城还没有对外开放,外国人不允许到那里去。于是,青木在黄土高原上,真正表演了一出鬼子进村。他把自己化了装,穿了一身制服,戴了顶红卫兵的黄帽子,斜挎了书包,把老婆孩子丢给我,自己雄赳赳地上路了。谁都觉得他应该是万无一失,结果一到韩城就露了馅,衣裳和语言都无可挑剔,主要是他的做派不对,动辄便是“谢谢”,便是“对不起”,便是“打扰了”,点头哈腰不是中国人的举止,特别不是那个时代中国人的举止。韩城人还不错,没把他这个鬼子赶回来。
鸭川是最富日本京都特色的一条古街,夜色下,我们沿着河川走,头顶是一轮明月,时常有穿着盛装的歌妓踏着木屐嗒嗒嗒地迎面走来。鸭川里有小花鸭在戏水,一个猛子扎下去,两只黄色小脚在水面上扑腾,打起一片水花。花鸭毛色很光亮,肥嘟嘟的,由河里自由嬉戏的鸭我想到了周至老县城满街跑的鸡,我想,从老县城那些鸡来推理,这些花鸭子的肉一定是很鲜美的,它们比北京填鸭的肉当更高一筹。填鸭是硬往鸭嘴里塞的一团团饲料养的,眼前的花鸭子吃的都是活食,要是把花鸭子送进“全聚德”的烤炉,用果树枝一烤……
突然,青木站下来开始吟诗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我感到了自己境界的差距,如此美景,想的竟是花鸭子和烤炉、薄饼甜面酱之类,只是一门心思地琢磨吃,没出息极了。
吃也是咱们中国的一种文化,大文化。
我看过某杂志上一篇很有意思的小品《外星人的遭遇》,说外星人到了美国,美国夹道欢迎,欢迎外星人到美国投资;外星人到了日本,日本人说,外星人一定带来新科技,会为日本的能源解决大问题;外星人到了欧洲,悠闲的北欧人说,快跟我们一起洗个温泉浴;外星人到了中国,几个饭店老板打了起来,有人要炸,有人要炖,有人要红烧。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这“饮食”既未规定饮的度数和档次,也未言明食的内容和方式,倒是有“割不正不食”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上不封顶的导向,引领世界都向佳肴看齐,但是真正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只有中国,并且在两千多年前,这理论就已经很完善,很正规了。于是,就有了数人围坐,将一活生生小猢狲的脖子卡在桌子上,由“德高望重”者用锤击破猴脑,在服务员的协助下,猴的天灵盖被揭开,露出白花花的脑浆,众人鼓掌欢呼,接着趁温热,用小勺舀着吃,据说补脑。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餐桌上顷刻变为口中之食,并不是因为饥饿,也不是因为需要,只为了吃出花样来,吃出档次来,人的可恶,较之畜牲更甚。我相信,有一天,也会有敲击人脑的物种,如法炮制,那将是更大的大补。写到此,我想起“文革”、“一打三反”镇压现行“反革命”时候,很是枪毙了一批人。该杀的、不该杀的,多是用大卡车拉到旷野去,照着脑袋砰地一枪。我有个朋友,他弟弟有精神病,听人说吃人脑可以治愈,因为我是学医的,就约我提了罐,事先等在刑车的终点,为他可怜的弟弟收取一点儿人脑。我当时的身份也是“现行反革命”,自己的脑袋尚在碎与不碎之间,怎好去挖别人的脑子。想来想去还是没答应他,不是害怕,是压根就不相信它会治病。后来,这个朋友自己提着罐去了,听说还真让他搞了不少回来,只是不知他的弟弟好了没有。
人的嘴,是万恶之源。
人的嘴,是动物的坟墓。
山中的大鲵也罢,河中的大鱼也罢,我们往嘴里填塞的时候总要多反省一下自己,是否该吃,是否有非吃不可的必要。现在不是困难时期,粮票肉票已经取消十年了,我们的敌人是营养过剩,城里多少人在为减肥而伤神,各种减肥药管用的不管用的,充盈着市场,其价格不比野味便宜。我们在树立大自然的伦理尊严的同时,更应该敬畏生命,敬畏生命的意志,不这样,人类就会陷入盲目的利己主义之中。善待动物如同善待人类自己,动物也有它的喜怒哀乐,它和我们一样渴求幸福,畏惧死亡,同样具有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人要以自己的需要压制和消灭自然的属性,自然就必然会死去,自然之死的反弹,结果是人类也将自取灭亡。
秦岭北坡有村落,一农民,在河滩发现了一条大黑鱼,鱼是因为发水,不知从何处冲来,水退后,被搁浅在滩上。农民无意间发现在河底迅速变小的水洼里,一条大鱼鱼脊突出水面,已经无法游动,那条剪刀一样的尾用力拍打着水面,嘴巴一张一张的,像是呼喊。农民跑到河滩,跑到黑鱼跟前,为自己的发现而欣喜,这样的大鱼是他从未见过的,陕西关中农村没有吃鱼的习惯,拿到集上卖,能卖不少钱。农民与鱼的距离不过半尺,他只要一抬脚,就能踏住鱼的身体。黑鱼在已不能埋过它的水里沉默着,一会儿,大约是积聚了力量,它一通猛烈挣扎,一通近乎疯狂的扭动,在地动山摇般的翻滚之后又静下来,为下一次努力而准备力量。农民举起锄头,对着鱼的头部砸去,鱼头发出了“咔嚓”的碎裂声,脑浆在水中迸散。农民吃力地把鱼拖出水面,才发现这条鱼实在是很大,很美丽,拖到岸上,拖到集上,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得它是什么鱼。得了些小便宜,农民还是不甘心,在砸这条鱼的时候,他发现在河的水流里还停滞着另一条大黑鱼,他要抓住它。
于是,他再次来到了河边,另一条鱼被搁置在主流露出的沙堆上,农民下水了,他的水性很好,这条小河对他实在不是障碍。来到鱼跟前,他发现这条鱼已经死了,眼睛瞪着,空洞得没有任何内容。这条鱼,比他打的另一条几乎大了一圈,僵硬地展示在太阳底下的沙丘上。农民寻了一块石头,对着鱼头猛砸一气,然后抖开腰里的麻绳,将自己和死鱼牢牢地拴在一起。他拽着鱼,一步一步地走进水中,鱼一入水,立刻轻了许多,农民踏着河底拖着鱼走,倒也没费什么力气。到了河中心,他的脚下没了底,人浮了起来,可是那条鱼却借助自身的重量往下坠,他跟着鱼埋入水中。农民没有慌乱,他憋足了一口气,一只手将漂荡在水里的绳子抓紧,一只手压水,双脚使劲一蹬,就浮出了水面。他只要再划两下水就过去了,但是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鱼尾的摆动,经过了水的浸润,鱼的生命在慢慢复苏。农民将腰里的绳子猛地一拽,转身上岸,就在他用力的瞬间,鱼也猛地一挣,将他翻在水中。黑鱼以它的本能,滑入主流,农民再一次被深深地压入水底。
人和鱼就这样较量着,较量着,顺流而下。
两天后,人们在河里找到了农民和鱼。其实他们并没有被冲多远,人死了,鱼还活着。活着的鱼和死了的人被麻绳缠在一起,如同一个庞大模糊的包裹。人们在解那根绳子的时候才知道了这项工作的艰难,浸过水的麻绳柔韧无比,非人手所能为,于是大家明白了水中的人为什么让鱼拖死也没有逃生。
一个人要了一条鱼的命,一条鱼又要了这个人的命,听起来有点儿天方夜谭,可它的的确确就存在了。村里人觉得农民死得太冤,不值,为农民办丧事的时候就吃的是黑鱼的肉,为的是报仇解恨。我为这事写了篇小说,《黑鱼千岁》,纪念那个为鱼而死的农民,也纪念那条为同伴复仇的黑鱼。
我和我的同伴们都是环保主义者,我们一向拒绝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尤其是蛇和龟,那都是很有灵气的东西,怎么能往嘴里填呢?1999年,西安文联到汉中地区采风,当地主人盛情款待,弄了一些野味,什么狗熊肉、麂子肉之类,我们这桌竟没人下箸,搞得主人很尴尬。今年夏天,我参加笔会到福建,行至湄州岛,在饭铺,主人也未征求意见,点了一道清蒸中华鲟。我在饭桌上发了脾气,看起来非常随和的我,充分表现了我极不随和的一面,那顿饭我一口不吃。主人反复解释,这中华鲟是人工饲养的,我说人工饲养也不吃。我知道,饭桌上的我,恶得一定像个老刁婆,难伺候极了,大家心里都在骂我,但是我乐意。我顶佩服的组织就是“绿色和平组织”,他们没有国界,也不隶属任何政治派别,不畏惧任何庞然大物,在许多“不合时宜”的场合,大胆宣示自己的观点,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以颠簸的小船去阻挡高楼般的舰艇……这些人在我的心目中很高大。
我读过一首台湾诗人洛夫的诗,《猿之哀歌》,那是一首撼人心魄的诗,任谁读了都不会无动于衷,动物的母爱,绝不比人稍逊半分,抄录如下:
《猿之哀歌》
桓公入蜀,至三峡中,部伍中有得猿子者,其母缘岸哀嚎,行百余里不去,遂跳上船,至便气绝。破视其腹中,肠皆寸断。——《世说新语》
那一声凄绝的哀啸
从左岸
传到右岸
回声,溯江而上
绕过悬崖而泯入天际
泪水滚进了三峡,顿时
风狂涛惊
水的汹涌怎及得上血的汹涌
她苦苦奔行,只为
追赶那条入川的船
军爷啊,还给我孩子
这一声
用刀子削出来的呼喊
如千吨熊熊铁浆从喉管迸出
那种悲伤
那种蜡烛纵然成灰
而烛芯仍不停叫痛的悲伤
那种爱
缠肠绕肚,无休无止
春蚕死了千百次也吐不尽的
爱
军爷啊,还给我孩子
轻舟
已在万重山之外
滚滚的浊流,浊流的滚滚之外
那哀啸,一声声
穿透千山万水
最后自白帝城的峰顶直泻而下
跌落在江中的甲板上的
那已是寸寸断裂的肝肠
一滩痂血,把江水染成了
冷冷的夕阳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说过,“艺术所要争取的真正喝彩,不是一句漂亮诗句以后陡然发出的掌声,而是长时间静默压抑后发自心灵的一声深沉叹息,是使全国严肃思考问题而坐立不安。”这么些年来我一直记着这首诗,经常的给我喜爱动物和不喜爱动物的朋友朗读,我相信,内中真挚的情感,是可以打动任何人的。那只沿江奔跑的猿,是为了它的孩子;那一头扎下悬崖,寸断的肝肠,仍是为了孩子,绝望的母亲,会吟出另一种心曲:杀死孩子,同归于尽!
秦岭金丝猴大约有3000只左右,分数个群体分布在山林各处,老县城周围也有猴群活动。秦岭的金丝猴较贵州、云南的要漂亮,滇金丝猴称“黑金丝猴”,分布在云南西北部;黔金丝猴称“灰金丝猴”,分布于贵州梵净山一带。陕西的金丝猴与四川、甘肃、湖北为一类,毛色金黄光亮,艳丽夺目。陕西金丝猴的脸是天蓝色的,吻短嘴圆,唇厚而突,眼睛呈黑褐色,鼻孔上翻,身披金色长毛,如化了浓妆的贵妇。
猴群的组织纪律非常严格,分工也明确,一个个大群体由数个家族组成,白天大家集中在一起觅食、活动,晚上则小家成员凑在一堆,栖于树上。休息时有哨猴值班,发现动静即发信号,猴王率领群猴,扶老携幼,迅速撤离。他们逃窜的速度极快,一下可跃数十米远,逃窜时并不是集体向同一方向移动,而是分散于四面八方,这也是一种逃生的策略。分散的猴群不久即互相呼应,约一个小时,又汇集在一起。
保护区的庸严格,给我讲了一个他和同伴在山中遇到金丝猴的事。
有一天,他们到三官庙去找熊猫,走到一大片油松林,忽然大暴雨来了,他们就近找了一个石崖,蹲到下面避雨。这时候来了一群金丝猴,它们也来避雨,猴子们蹲在油松下,一棵树下蹲一圈,互相挨挤着,也不吵闹,静静地看着山中的雨。雨越下越大,树叶已不能遮护它们,猴子们一个个身上湿淋淋的。有的猴子开始给对方擦水,它用爪顺着对方的头背一抹,再把爪上的水一甩,一抹一甩,动作跟人一模一样。他们几个简直看呆了,那群猴也看到了他们,周围大雨滂沱,双方谁都无法动弹,谁对谁也构不成威胁,彼此就相安无事地呆着,各有各的天地,各有各的乐趣。一会儿,猴王过来巡视了,领导一样的猴王在各个家族小群体之间走动,它走到哪个小群体,哪个小群体的成员都站起来,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猴王跟众猴打招呼,拍拍这个,摸摸那个,完全是王者风范。被拍了的立即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越发的谦卑。猴王高兴了,在哪个小堆坐下来,这个家族便处于兴奋之中。大母猴过来殷勤地伺候,给猴王抓虱子、理毛,做出种种讨好动作,小猴也往大猴怀里钻,只有公猴躲得远远的,不敢近前。庸严格说,那天在避雨的时候,有一只小猴突然从树上掉下来了,整个猴群听到小猴的尖叫呼啦一下全围过去,它们从石缝间揪出小猴,抱在怀里不住地抚慰。猴王走过来,接过小猴,像看东西一样,翻来覆去地看,确定没有伤,抱着小猴又上树去了。猴王集王的尊严和爹的爱心于一身,猴子的首领当得也很不容易。
代,一张金丝猴皮的价格是200美元;50年代,一张金丝猴皮收购价是3块钱。周至办公室有位退休的老会计,年轻时在山区工作,他说,50年代至60年代初,山区的百姓经常逮猴,很多时候是有组织进行的。1958年冬天,周至双庙子、安家歧、小王涧三个乡捕金丝猴,逮猴要赶雪天,大雪一下,猴子没了吃的,都下到村子附近的山林。逮猴要团队集体行动,几个村联合起来,先围山,密不透风地围几天,边围山边砍树,逐渐缩小包围圈,将猴群逼至预先设好的范围,再展开人猴大战。只为了谋取猴皮,不管死活,老百姓抡开了棒子打,一时人喊猴叫,血肉横飞,情景惨不忍睹。一场战斗下来,猴死了不少,人伤的也不少,树也砍了不少。死了的猴被捡作一堆,留待剥皮,没死的,装进木笼,抬回村去。
金丝猴的气性很大,被关进笼里的猴子常常集体绝食,以死相抗,表现出了猴子的气节。人们用萝卜、白菜喂它们,猴王拒绝进食,群猴谁也不吃。有初生不久的小猢狲忍不住伸手,立即被它的母亲抓回来,小猴饿得嗷嗷叫,它的母亲将孩子的头狠命地撞硬物,直至撞死,然后自己饿死。捕来的猴开始一天死几个,后来就成群地死,它们将落入人的手中视为不幸,不能自由地活着,不如速速地死去,绝不苟且偷生,这就是“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的猴子逻辑。
猴子的大批死亡,常常使山民们防不胜防。那时候,老百姓逮猴是记工分的,逮一天猴记15分,无论逮着逮不着,都记分。山区一个工几毛钱,几天摊下来,于生产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猴皮卖出去了,能补回来,卖不出去分文无收,只好给大伙分了。老会计说,他至今还保留了一件金丝猴皮大衣,看上去华贵极了,那毛长长的,水一样光滑。但是他从来没穿过,他说,猴皮跟羊皮不一样,羊皮用手把毛一分,下面是硬板,猴皮把那长发一般的毛一分,下面露出的灰白,跟人的头皮没有两样……
听得真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最无情的人类,缺少的是敬天惜物的怜悯心怀,穿头皮一样的大衣,跟德国纳粹点的人皮台灯又有什么两样。现在理论界正在谈论“道德伦理”、“自然伦理”,给一个陈旧的话题又赋予了许多新的涵义,理论家们在探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伦理关系时,“伦理”的外延扩展得更为宽泛,人与自然何尝不存在着伦理道德的约束。当我们谈论保持人类尊严的时候,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发展,对动物的尊重,何尝不是保持人类尊严的一个重要部分。
1971年,上级要求周至几个乡给西安动物园逮几只金丝猴供展览用,借捉猴之机,他们多逮了几十只,遭到了国务院的通报批评。1980年2月24日,庙子乡的书记侯诗葑着人逮猴49只,死亡7只,受到法律制裁。同样的事情,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性质改变,这也是一种进步。人们在谈论此事时说,猴年(1980年为庚申)侯书记逮猴,犯了猴案,办案的人也姓侯。
孩子们喜欢玩的长毛绒小熊已经有100年历史了,我的孩子小时候拥有过一只这样的玩具熊,现在她已大学毕业,她的玩具熊还在我们的沙发上固守不撤,谁也不忍心将它作为垃圾丢掉,它永远天真无邪地看着你,憨厚纯真,像要活起来一样。这个灰色的玩具熊叫“特迪”,它的产地是美国。1902年11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南部狩猎时,看到树底下有一只小熊,就对它举起了枪,小熊面对着枪口,闪亮着一双清纯的眼睛,做着它自己的游戏,总统的扳机扣不下去了。这件事在美国影响很大,一名叫米奇?汤姆的妇女缝制了一个长毛绒玩具熊,并用罗斯福的昵称“特迪”命名,后来特迪熊遍布世界各个角落,成为人们爱心的象征。
庸严格给我讲了一个他父亲的事,他父亲是秦岭山中的老猎人,1958年,全体村民围剿金丝猴,大批猴子已经落网,他父亲和另外两个猎人追赶一只母猴,将母猴逼到一片空旷地带。母猴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它背着自己的孩子,怀里还抱着另一只母猴留下的遗孤,空地中央有一棵树,母猴带着两只小猴爬上了树。树不大,不足以庇护它们,它们完全暴露在猎人的枪口之下。
猎人举起了枪,准备射击了,这时母猴向猎人指指自己的乳房,于是两只小猴分别叼住一个奶头,吸吮母奶,母猴将小猴紧紧地搂在怀里,显出依依离别之情。不谙世事的小猴吸了几口奶便不吸了,母猴将它们搁在高高的树杈上,摘下很多树叶,将剩余的奶水,一滴滴挤在树叶上,摆放在小猴能够到的地方。母猴将自己的奶水挤得干干的,将它认为该做的都做完了,然后转过身面对着猎人们的枪口,双手将自己的脸捂了,静静地等待着死亡。
猎人们的枪放下了,在他们的眼中,眼前的生灵已不是猴子,而是母亲。谁也不能对着母亲开枪!
庸严格说,自此他的父亲再也不打猎了。
的确,这是一群有思想、有组织、有情感的动物,它们属于灵长类,是我们的近亲。它们和我们完全一样,它们的生存空间不应该受到侵占,它们的生命形式应该受到尊重,一切的症结所在,在于人心。
我和它们的亲密接触是1998年的阴历九月初九,那天是重阳节,是我50岁的生日。我恰巧在宁西林业局的菜籽坪小住,林业局的书记马向祖是从年轻时候就交往的老朋友。因为过生日,马向祖特意让食堂做了陕西的臊子面,午饭后,我们开着车到余下去。
时值深秋,山上红叶烂漫,层林尽染,野菊盛开,黄如散金,右侧的首阳山高耸入云,山顶已有雪光隐现。首阳山顶有太白庙,庙中神像即伯夷、叔齐和周博,人称大太白、二太白和三太白。伯夷、叔齐饿死不食周粟,采薇首阳山,直至饿死。孤竹国大将周博赶往山中,解救这两位贤人,他赶到时,伯夷、叔齐已经逝去,周博悲痛欲绝,碰死在伯夷、叔齐墓前……首阳山高2870米,在周至境内,是秦岭第二大高峰,也是气节的象征。50岁的生日,行走在雪光、红叶、野菊间,映衬着三大贤人的背景,我心里舒坦,滋润,美。
车刚上到秦岭大梁,蓦地,我发现前面公路上下,一大群金丝猴在林间嬉闹跳跃,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从这棵树蹦到那棵树,将树枝折得噼啪作响,一时林子里金光闪耀,一片灿烂。有几只半大猴,坐在公路正中,懒洋洋吃着树叶,一副大爷模样。一只母猴,背着小崽,尾巴高高地举着,溜溜达达地从路上穿过,全不把汽车放在眼里。司机停了车,大家坐在车里看那些猴,猴子们玩得很忘情。我从来没有这样近地看过金丝猴,它们那张很滑稽的蓝脸为它们增添了生动和美丽,看着它们在你周围自由自在是一种相当难得的乐趣,尤其在生日的时候,它们把这种乐趣给了我,这是秦岭给我的最好的生日礼物。50岁的时候,山里的精灵们向我提示了生命的微妙和美好,应该充分地珍惜它,享受它。
时间过了半天,猴子们并没有离开的意思,我打开车门,向着最近的一只猴子走去。它面对着我,坐在公路的路阶上,眼睛扑闪扑闪的,往嘴里填着树叶。它吃得很仔细,将小叶子从手里的枝上一片一片摘下来,不紧不慢地吃着,那模样就像个突然安静下来的小孩子,对瓜子发生了兴趣,一个一个地很认真地嗑。还有两三只猴,在不远的公路上走来走去,我的出现并没有引起它们的惊慌。我知道,在某棵树的枝头,或者在某块石头的背后,一定有只公猴在全神贯注地盯着我,只要我超越了界线,对它的群体构成了威胁,它一个命令,群猴就会迅速撤离。
我走了几步站住了,看着吃树叶的猴子,我清晰地看到了它嘴边的肉瘤,看到了它上翻的小鼻孔。它扫了我一眼,有些心不在焉,它的内心是警觉的,它在等待着信号。在我面前,它不愿意表现出胆怯和不安,它不愿意失了它的风度。我们彼此对望着,我的脸上堆出笑意,我说:嗨——
它停止了咀嚼,眼睛滴溜溜乱转。
我遗憾身上没有任何食品作为见面礼以表示我的诚意和友好,我以空空的手向它伸过去,但它突地跃起身,一个轻盈的垫步,纵身跳下公路,金光一闪,消逝在通红的栎树林中。我回头再看其它的猴子,不知什么时候,一只也见不到了。站在公路边,向下望去,四周一片寂静,没有风,树动也不动,那一大群猴子一瞬间消失了,它们好像化掉了,化在了阳光下的秦岭山水中……
这就是生命,是精神,是气韵,是灵动。
人类不是万物之灵,对动物,对一切生物,我们要有爱怜之心,要有自省精神,我们不妨置换一下位置,把自己设想为一只野兔,一个小麂,我们不妨用它们的眼光来看待世界,看待人类,那么,世界将是水深火热,人类个个青面獠牙。
读过曹明华的一篇散文《历史:他的故事》,印象颇深,文章的中心意思是:谁有机会讲故事,谁就抒写了历史。他以他们家养的一只芦花鸡为例,他们家的一只芦花鸡丢了,找了几天找不着,后来连着下了几天大雨,也没见鸡的影子,想来是彻底丢了。有一天人们在石头缝里发现了卡在那里的芦花鸡,它还没有死,已经瘦得脱了形。许多的风吹雨打,足可以将一只鸡“风干”,但是芦花鸡却活了下来。于是曹先生站在鸡的立场上开始思考了,它“靠喝雪水消耗尽浑身的脂肪和肌肉,被泡在冰水里,然后晕过去,又醒过来,再晕过去……”他们家老太太说,幸亏它是只鸡啊,要是个人的话,它可是要把自己的那些经历翻过来覆过去有得好讲喽。
这就有了一个发言权的问题,中国的传统一贯是谁主宰了历史,谁就有了发言权。最讨厌的是人,尤其是近几年的一些小男人和小女人,动辄便做人难,做女人难,做名人难。小挫折在他们眼里成了大劫难,谁谁对他冷淡了,天就是要塌下来了,他就不得活了。屁事没经过,断奶没三天就忙着写传记,倾诉自己“艰难坎坷的一生”。过分张扬让人觉得可笑,觉得浅薄。是啊,曹家的芦花鸡是不会写书,否则它会写出一本多么精彩的《挑战生命极限》的大作。山林里面临种族危亡的大熊猫、在圈套里苦苦挣扎的豺、为孩子而肝肠寸断的猿、因为要“吃饭”而引来杀身之祸的虎……哪个动物没有一本血泪账,如果它们也有人的权利,它们会写出动人心魄的《做熊猫难》、《做狗熊难》、《做鱼难》、《做猴难》,我相信,每一部书都比那些狗屁的“做人难”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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